关于成立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青年工作机构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团委、直属团总支(支部):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适应企业团青状况的变化,加强集团公司青年工作,根据团市委有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成立隶属行政序列的青年工作部,并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以指导青年工作部的工作。同时建立京煤集团公司青年代表会议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和青年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结合《共青团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2001年工作意见》,要求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相应成立青年工作机构,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成立青年工作机构的历史背景
2000年5月14日,江泽民同志在上海主持召开的党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 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同时这也指明了共青团工作前进的方向;6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思想政治工作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必须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努力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上下功夫,这要成为今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8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的文件下发,将青年干部的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青年工作的重点;9月15日,全国"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召开,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奠定了基础;相继北京市也召开了相应的会议,特别是按照中央会议精神,结合企业工作实际,6月份在华北电管局召开了北京市企业团建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广华北电管局成立隶属行政序列的青年工作部,加强企业青年工作的经验,大力推进企业团青工作职能化。正是在这个形势和背景之下,结合我集团公司改制工作的进程,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由集团公司团委起草了成立京煤集团公司青年工作部的有关文件,希望随着我集团公司改革的逐步深化,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共青团工作运行新模式。
二、成立青年工作机构的意义
1、工作对象重点发生了变化,成立青年工作机构是新时期青年工作的要求。
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京煤集团公司团员人数相应减少,而青年工作逐步成为企业共青团工作的重点,团组织近几年开展的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拜师学艺、"能手杯"青工技能赛、青年安全卫士、青年文明号等活动的主要对象也是针对35岁以下青年。青年人在企业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因此企业改制成立集团公司后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机构或部门来对35岁以下青年的成长成才给予管理,为适应企业改制要求和企业团青工作新特点,新时期共青团工作也要有所创新,因此,建立集团公司青年工作机构,是新时期青年工作的要求。
2、工作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成立青年工作机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共青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它的政治定位十分明确,但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科学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她受党组织委托协助管理35岁以下青年的职能应在现代企业制度中有进一步明确。因此,改制后成立青年工作机构,形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个是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同级团组织,一个是隶属行政序列的负责企业青年事务的职能部门青年工作科,这样明确了工作职能,青年工作科可以在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合理、合法、更加有效的发挥作用。
3、重视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育人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清晰,成立青年工作机构是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
青年工作机构作为具体落实集团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的一个职能部门,是企业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在企业当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但由于受历史原因和国企的实际环境制约,一时作用还难以充分体现和发挥,受传统观念影响,与企业其它员工相比,各种荣誉称号、奖励获得的比例偏低,收入也处于一生最低的时期,工作、思想不稳定,易受外界环境影响。然而在这个年龄段,正是人生最需要激励的时期,因此,这就需要为青年人成长成才开辟一条快车道,稳住青年,留住青年,为他们的成长成才提供展示的舞台,促其成才,并让青年有充分的时间和更多的机会来深入了解企业,从而为企业发展增添后劲,促进企业的发展。青年工作机构正是利用熟悉青年、了解企业的优势来研究青年,成为企业与青年之间的联系桥梁和纽带,成为为企业发展培养造就接班人的这样一个部门。
4、在继承传统中有所创新,青年工作科的成立是近几年团组织进行改革探索的结果,是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
团青工作随着企业的改革逐步深化,按照团市委和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要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1、团的工作重心要向经济工作型转变;2、团的宣传教育要向适应改革型转变;3、团干部的能力要向复合型转变;4、团的活动方式和内容要向开放、效益型转变。京煤集团公司组建前的原北京矿务局和原煤炭公司共青团组织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局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局共青团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关于在全局青年职工中开展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意见》、《关于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岗和评选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实施意见》、《深化"拜师学艺"推进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相继制订并通过了《北京矿务局青年岗位能手和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定奖励办法》、《北京矿务局导师带徒管理办法》、《北京矿务局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青年安全卫士条例》、《青年骨干联谊会章程》等与青年工作有关的文件,这次成立青年工作部和青年工作机构,将对以上有关文件进行修订,这是在过去工作探索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也是几年来京煤集团公司原北京矿务局和原煤炭公司团组织探索建立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新的共青团运行机制的成功尝试。
总之,青年工作机构的成立必将在集团公司转机建制后更好地发挥管理青年的作用,促进青年成长成才,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集团公司青年工作部的主要职责
经京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集团公司青年工作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召开京煤集团公司青年代表会议,制定集团公司青年工作的规划、目标、政策、措施和意见,经集团公司批准后组织全面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开展青年工作,发布青工工作信息,定期向集团公司党委和集团公司董事会汇报。
3、组织青年员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青年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建立青年骨干联谊会,研究组织青年骨干围绕集团公司的发展和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5、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青年人进行科技创新和研发,促进集团公司的生产、安全、多经等方面的发展。
6、组织全集团公司青年人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好"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特色活动。
7、团结带领外来青年积极投身于集团公司的发展建设活动中,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丰富外来青年的业余生活,通过文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我集团公司外来青年的素质。
8、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好集团公司优秀青年人才库,做好推荐青年后备人才的工作,做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
9、反映青年职工的正当要求,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10、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青年员工的思想动态,加强对青年员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青年员工的整体思想水平。
11、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有关青年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12、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年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青年工作机构的设置与职责要求
为加强京煤集团公司的青年员工管理工作,提高青年职工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中设立青年工作机构。形成"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工作格局,一个是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同级团组织,一个是隶属行政序列的负责企业青年事务的职能部门----青年工作机构。
(一)设置条件
1、团委级或35岁以下青年员工较多的单位应当设立青年工作科。
2、直属团总支、团支部或35岁以下青年员工较少的单位可以不设专门青年工作机构(可设立青年工作委员),其相应的职责由同级团组织或青年工作委员负责履行。
3、青年工作科的设立,由同级党委研究决定,青年工作科科长由同级团委书记兼任,并享受相应的级别和待遇,各单位的青年工作科与团委(团总支)合署办公。
4、青年工作科人员由现有团委人员组成,以后再根据需要逐步配齐,保证青年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职责要求
1、负责组织企业青年代表会议, 根据单位发展的需要,制定本企业青年工作的规划、目标、政策、措施和意见,经企业批准后组织全面实施。同时落实上级青年工作部有关青年工作的安排。
2、组织青年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青年员工的政治思想觉悟,帮助青年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通过实施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全面提高青年员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青年员工优良的品质和工作作风。
4、做好青年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建好本单位青年人才库,积极向单位和青年工作部推荐后备人才,促进青年人才的成长。
5、组织青年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6、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青年员工的思想动态。并积极建立青年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向企业提出解决青年问题的方法和意见。
7、代表和维护青年员工的利益。
五、青年活动经费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青年工作,使集团公司青年员工能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培养高素质的新世纪青年队伍,充分调动青年积极投身于集团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对青年活动经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青年活动经费标准:
按单位35岁(含35岁)以下青年员工数人均费用标准为:
1、企业青工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掌握。
2、青年学生经费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元标准掌握。
以上费用,由青年工作机构或团委根据年度活动计划,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由财务部门按核准的计划控制。发生的费用,属于奖金的由人事部门核批后从工资基金中支付,其它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二)青年活动经费应加强管理,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防浪费。
(三)青年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适合青年特点、有利于提高青年素质的活动费用支出。
(四)自2001年1月起,各单位青年活动经费按本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调查研究:为了更好的开展青年工作,各单位要进行一次本单位35岁以下青年状况的调查,摸清本单位青年组成状况、青年人数和团员数,并于3月2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青年工作部。
2、加强领导:为了加强青年工作部的工作,经集团公司党政研究决定成立了京煤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团委青宣部,联系电话:69842461-22596,负责人:舒岩),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各级党政领导及组织要切实加强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青年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以加强青年工作机构工作。
3、政策支持:该文件与京煤集团原北京矿务局党委1996年[45]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局共青团工作的意见》、1999年[78]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局共青团工作的补充意见》一并执行。
4、分步实施: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分步实施,相应成立青年工作机构,到2001年12月,集团公司现设立团委级的单位要基本成立青年工作科,设立团支部级的单位要相应设立青年工作委员,目前没有设立团组织的单位,要在摸清青年状况的基础上按要求成立相应的青年工作机构。
共青团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年工作部
200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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